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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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灞桥区系西安市城六区之一,位于西安市东部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08°59′~109°16′,北纬34°10′~34°27′。东与临潼区、蓝田县接壤,西与雁塔区、新城区、未央区相连,南与长安区为邻,北以渭河与高陵区相望。距新行政中心5公里,全区总面积332平方公里,辖9个街道办事处,33个社区,226个行政村,常住人口64.06万(2017年),因境内遗存始建于隋代的古灞桥而得名。灞桥区内有仰韶文化的半坡遗址、龙山文化的米家崖遗址和关中八景之一“灞柳风雪”。灞桥区是西安市老工业基地,在经济转型发展中,构建起西安国际港务区和西安浐灞生态区。2011年,成功举办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。2021年,将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西周时期(约前11世纪~前771年),属周都丰镐的近畿之地,东接骊戎部族,西近镐京,南连弭侯、杜柏二侯国,北隔渭水与毕(侯)国相望。周惠王姬阆十八年,秦穆公元年(前659年)筑霸城(即芷阳)。秦庄襄王因芷阳宫而置芷阳县。区境在其辖地。秦王政二十六年(前221年)秦始皇统一六国,建立秦朝,实行郡县制,在都城咸阳设郡一级内史,芷阳属内史管辖。